别再随意下河捕水产了!4人捕捉600多公斤螺蛳被申述

来源:火狐体育在线网站    发布时间:2024-09-10 11:5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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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螺蛳是常见的食材,不少水乡居民都有过捞螺蛳的阅历。不过最近江苏扬州江都区邵伯镇的4个人却因捞螺蛳,被扬州广陵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本年4月13日清晨,扬州广陵区李典镇吴桥至通江桥段几位乡民打着手电筒在一处鱼塘中捕螺蛳被看守鱼塘的人发现,并报了警。

  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两辆摩托车上的螺蛳足足有12袋,合计658公斤,其间26公斤是在这片鱼塘中捞的。剩余的部分,4人供认,是在吴桥至通江桥段的河中捞的。

  经判定,4人捞螺蛳所运用的抄网归于耙刺类渔具类别,不仅对底栖水生生物资源具有直接损坏效果,还能短时间内大幅度的添加水体悬浮物浓度,下降水体透明度,对渔业资源形成晦气影响,归于“禁用渔具”。

  广陵区检察院检查后以为,4人违背维护水产资源法规,运用禁用的东西捕捉水产品、情节严重,构成不合法捕捉水产品罪。前不久,检察机关已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我们平常自己下水捞螺蛳少数供食用是没什么问题的,可是如果在内陆水域不合法捕捉水产品500公斤以上就构成犯罪了。”承办此案的检察官介绍。

  不合法捕捉水产品罪,违背维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许运用禁用的东西、办法捕捉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控制或许罚金。